南阳工业学校关于参加河南省雨露计划技能大赛选拔赛活动的实施方案(13)_河南省南阳工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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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工业学校关于参加河南省雨露计划技能大赛选拔赛活动的实施方案(13)



软件环境:Windouws XP Office2003 Photoshop CS3 CorelDRAW13 Illustrdtor CS4 
六、评分方法
1.依据选手的设计作品从创意、技术及是否切题等方面进行评分。
2.比赛满分100分,创意设计占60%,制作技术占40%。若设计不符合赛题要求,判为不及格;作品明显抄袭,判为0分。
3.奖项名次依据分数排定。
七、申诉与仲裁
1.申诉
(1)参赛选手对裁判、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时,应递交由参赛队领队签字同意的书面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
(3)申诉时效: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
(4)申诉处理:赛场专设仲裁工作组受理申诉,收到申诉报告之后,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6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
申诉人无正当理由必须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
2.仲裁
(1)组委会下设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大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以保证竞赛的顺利进行和竞赛结果公平、公正。
(2)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队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或滋事,否则按弃权处理。
八、联系方式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学院,联系人:陆立颖,联系电话:13513891925
 
(责任编辑: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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