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携带(佩戴)大赛组委会签发选手证参加竞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竞赛时间,提前15分钟检录进入赛场。按抽签结果在指定座位号、机位号参加竞赛。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竞赛。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所有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竞赛现场。
4.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示意,选手之间互相交谈等按作弊行为处理。
6.在竞赛规定时间结束时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
(二)赛场规则
1.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应证件,着装整齐。
2.各赛场除现场裁判、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各参赛队的领队、指导老师以及随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大赛组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竞赛进行。
4.各参赛队的领队、指导老师以及随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三)成绩评定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大赛裁判组负责。
2.实际操作的成绩,由现场操作规范和试件加工质量两部分组成。其中操作规范成绩根据现场实际操作表现,按照现场操作规范评分标准,依据现场裁判员的赛场纪录,由现场裁判组集体评判成绩;试件质量依据评分标准,根据检测设备及人工的实际检测结果,进行客观评判、计分。
3.参赛选手的最终名次依据总成绩排定,当出现成绩相同时,用时较短者,名次在前。若仍不能分出名次先后,又必须排出名次时,须计算小分。若还不能分出先后,取相同名次。
七、联系方式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联系人:王美姣,联系电话:13674978568
附件:实操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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