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工业学校实训管理制度汇编(9)_河南省南阳工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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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工业学校实训管理制度汇编(9)



二、聘用程序
1、各专业教研组根据专业教学及学生岗位实习指导的需要,到相关企业按条件聘任实习指导教师,经校长审批后到教务处、实习处备案。
2、聘任人员填写外聘实训指导教师登记表,提供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个人资料。
3、签订外聘企业指导教师协议书,发放聘书。
三、聘用期限和聘期待遇
初次聘用期限为一个学期,根据考核情况和教学需要可续聘。聘期待遇在签订外聘企业实习指导教师协议书时确定。
四、外聘实训指导教师考核
外聘指导教师考核由实习处与专业教研组组织实施,每指导一批学生考核一次。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等级人数不超过外聘教师总数的10%,良好等级人数不超过外聘教师总数的20%。
对考核合格以上者由学校每学期发给一定数量的奖金,优秀200元,良好100元,对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续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不合格:
1、聘期未满解除协议的;
2、无故不指导学生实习;
3、无故旷课、迟到;
4、不交实习指导记录、学生实习成绩、实习计划、总结、实习教案;
5、工作不认真负责,不管实习纪律,导致实验室设备、工具、量具丢失或严重损坏;
五、辞聘、解聘
1、外聘实习指导教师在受聘期间,教学期间原则上不能辞聘,确定由于不可抗拒原因不能坚持教学的,应在一个月之前向实习处写出申请书,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辞聘。
2、在聘期内,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解聘:
(1)在学生中散布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或有损害我校形象的言行;
(2)打骂体罚学生;
(3)无故缺课达6节以上;
(4)学生意见大,教学难以进行;
(5)考核不合格;
(6)严重失职,发生责任事故,对我校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外聘实习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1.严格遵守学校实习实训建设与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
2、热心于职业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以教书育人为己任,严格按照学校教学工作规范施教,为把学生培养成中高级技术人才尽自己的责任。
(责任编辑: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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